黄色文学永久地址: huangsewenxue.com 最新的免翻地发布:huangsewenxue.net 自动回复邮箱:bijiyinxiang@gmail.com (作为一名懒狗,为了减少工程量,我只在知识图谱网站上搜索“童男童女”一词,没搜“童”、“童子”、“童男女”、“童男”、“童女”、“金童玉女”等,仅凭自己的记忆回忆包含后面几个词的古籍,然后在网站上查证。故可能厥漏甚多。) (r18g警告、做噩梦警告、恶心呕吐警告) ◎大禹治水和干将莫邪铸剑 宋·范成大《吴郡志》卷十五: “鹤阜山亦名苲萼(《越绝书》作“莋碓”)山。世传,禹治水时,令童男童女入太湖,引出此山,欲以填水,至鹤邑墟[有很多鹤的废旧鸟巢的地方?],不肯进,因此以名。或云,即师子山也。” 苲,某种水生植物,可能就是今天的莋草、金鱼藻一类。萼,本义花朵盛开,后来也指花瓣下面托住花瓣的叶状绿色小片(护花使者?)。碓,木石做成的舂米、捣米器具,也可泛指杵臼,用于捣药、捣茶等。师子,即指狮子(后世佛家用以喻佛,指其无畏,法力无边),或指神兽狻猊(后世狻猊也可以指狮子),龙生九子之第五子,喜欢烟火,常被用来装饰香炉脚部、顶部。而狻猊之猊又可写作麑,也就是说,古人将它视为与鹿相似。 如果说这则民间传说属实,那么“童男童女”、“鹤”、“鹿”(以及“香火”“香炉”)、“捣药的杵臼”,这些后世道家、道教喜欢的东西,早在大禹时期就产生了某种联系。不过,还少了一个兔子。后来因为兔子可爱,加了兔子进去,就又有了“玉兔捣药”之说。这么来看,或许最早只是因为这些东西都很可爱,所以把它们放在一起?除此之外,你还能想到它们其他的共通之处吗? 干将莫邪铸剑故事中,亦出现了“童男童女”:干、莫铸他们的收官之作,干将、莫邪二剑时,原料金属一直炼不化。干将说:我师父说这是心不诚,只能匠人夫妇牺牲自己,去炉中以生命炼化。莫邪说:可以试试用自己的头发、指甲代替。于是剪下头发、指甲,又找吴王要了三百童男童女来烧火鼓风(借助童子的“精气”?),终于炼化了。 ①走火入魔,方士作恶(r18g) 几个月前,我还以为,将童男童女的尿、便、男精女精或血乃至身体视为“真铅汞”,是唐宋或宋元以后,内外丹家分家了,一些外丹家走火入魔了而产生的说法;在此之前,法定婚龄低,大可不必玩r18g,用炼丹术的方法炼铜(恋童),而可以以房中术的方式。但随着粗略浏览的资料越来越多,我逐渐发现了三点:一是,房中术和炼丹术的区别并不严格,很多人将房中术视为炼丹术的一种——强调导气、忍精不射和直接服用唾液精液等时,是内丹之一种;将液体进一步加工时,又是外丹之一种。二是,内外丹家的区别也并不严格,不少人是内外兼修的。当然,并非所有人都走火入魔,像张三丰等人,明确告诫后人,结内丹不含房中术内容,男女双修是神交体不交,等等(以前的文字里我就提过)。三是,最初走火入魔的时间,可能非常早,甚至早于道教乃至道家的诞生时间,说不定是从原始社会传下来的偏方,被历代走火入魔的方士因袭。 上古神话传说中,常出现一种像人/猪的怪物,名称不一,或曰好食人脑,或曰好食孩童。 唐·张守节《史记正义》讲“宝鸡”的地名由来时,引用了一则晋代资料(今已失传):“晋《太康地志》云,秦文公时,陈仓人猎得兽若彘,不知名,牵以献之。逢二童子,童子曰,此名为媦(其他书中也作媪、蝟、蝹),常在地中,食死人脑。即欲杀之,拍捶其首,媦亦语,曰二童子名陈宝,得雄者王,得雌者霸。陈仓人乃逐。二童子化为雄雌,上陈仓北坂为石,秦祠之。《搜神记》云,其雄者飞至南阳,其后光武[刘秀]起于南阳,皆如其言也。” 这一处引起我的关注,是因为故事中同时出现了“人脑”和“童子”。可能是我比较变态,我觉得这则故事是由真实事件流传变形、改编的。下面开始我的脑洞:秦文公时,陈仓有方士走火入魔,炼外丹、阴丹。光用童子的童子尿、男精女精他觉得不够,又去盗墓,用死人脑髓炼丹。为了不被当作盗墓贼打死,他化妆成野兽——本身就人不人鬼不鬼,像是野兽,这下更像了。终于还是被人捉住了,继续装野兽,只哼哼不说话。大家不知道这是什么野兽,就说把他牵去献给秦文公,让王宫里博学之士看看。半路上遇到两个童子,正是被方士囚禁起来的童子,现在逃出来了。童子说,这家伙是名叫“媦”的怪物,经常在地里刨死人,吃死人脑。陈仓群众恍然大悟,难怪最近总有坟被刨,陪葬品却没有不见,只有死人脑会不见。于是大家就要杀了这害兽,用棍棒打它脑袋。方士临死前,竟还想拉两个童子垫背,突然开口说话,说两个童子是野鸡精变的,名叫“陈宝”,抓住雄的吃肉可以称王,抓住雌的吃肉可以称霸。陈仓群众于是去追两个童子。两个童子逃到方士的某个窝点,趁没人赶紧把自己藏起来,把养的一对鸡放出来。陈仓群众以为野鸡精现了原形,又去追鸡,追到北山坡追丢了(又或被谁藏起来了),只找到一块鸡形的石头。后来秦国就给“陈宝”鸡石修祠堂祭祀。 汉太尉杨震葬日,入圹驱罔象。以好食亡者肝脑,人家不能令,方相立于墓前;而罔象畏虎与柏,故墓前立虎。 ——元、明·陶宗仪《说孚(郛)》。 如果说“罔象”是走火入魔的方士/道士,那为什么他们怕石头老虎和柏树呢?我提出个猜想,仅供参考:石虎,虎喻指女子,石虎就是石女,即先天没有生育能力,也不会来月经的女子。而柏树,像松树而小而枝叶繁多。当时方士们喜欢“赤松”,即枝叶稀疏、赤裸的松树,类比为女子,就是民间俗称的“白虎”,没有阴毛或阴毛稀疏。“罔象”看到石虎(石女)和柏树(小但毛茂密的女子),觉得这墓不吉利,就不光顾了。至于后世道教发现柏木有异香,将它用于制香,又是后话了。或许,形容难得美味或珍贵药材的“龙肝凤髓”,最早也是走火入魔的方士用来隐晦地指死人肝脏、脑髓的? 猛省来、乾坤总妙玄。松筠畔、寂寞细玩真源。曹溪路口无阴树,非法非禅。 ——明·张宇初《解红慢·了悟》。(拙作《“解红”之问》曾引用过,写到这里正好想起来了。) 西荒之中,有人焉,长短如人,著败衣,手虎爪,名貘?。伺人独行,辄食人脑,或舌出盘地丈馀。人先闻声,烧大石,以投其舌,乃气绝而死,不然,食人脑矣。 ——汉·东方朔《神异经》。(《四库全书》纪昀[编者]、陆费墀[校者]等人认为此书是齐梁时的文人伪托给东方朔的。) 如果这个传说也是真实事件的夸张,那就是有方士更变态,不满足用死人脑炼丹,开始杀活人了。 (终于知道为什么OKINA会创作《本日のメニュー少女の脳内麻薬》这个r18g本子了,可能日本后来也有这种方士。) 又,后世传说,秦朝方士种桃采芝。采芝好理解,要么是木灵芝,要么是芝通芷,芷兰一类的香草。可是为何要“种桃”呢?山里没有野桃吗?山民不种桃树吗?所以我大胆猜想,“桃”其实喻指“女子”。后世文人用“种桃花砍竹枝”比喻重女色轻君子,民间把男子的异性缘运气叫“桃花运”,都是以桃喻女子之例。更别说丹家的童女-白虎-铅-命-血-桃这些对应、指代了(可参考拙作《外丹家与内丹家》)。当然,很可能是,桃树也种,女子也养,一语双关。(后世以桃弧弓、桃木剑为辟邪物,汉代令侲子[见下一段的注释]执桃弧弓,或许就是方士喜欢种桃树而衍生出来的。) “恐是种桃人,或有采芝翁。” ——宋·陆游《登城望西崦》。 “童男童女五百,桃实桃花万千,何不合成乡里,婚男嫁女耕田?” ——清·洪亮吉《戏题秦人种桃采芝图》。 ②汉代童声合唱团 来点高雅艺术,洗一下眼睛。 唐·颜师古注解版《汉书》中出现两处“童男童女”,一处见于正文,讲徐福等秦代方士带着童男童女出海,一去不回。 [uploadedimage:13971245] 另一处则见于颜师古的注文: 五帝坛周环其下,又有群神之坛,以《尚书》“禋六宗,望山川,遍群神”之义。紫坛有文章采镂黼黻之饰,及玉女乐。 (师古曰:汉旧仪云,祭天用六綵,绮席六重,用玉几、玉饰器,凡七十女乐,即《[汉书·]礼乐志》所云,使童男童女俱歌也。) 汉代祭天时,会让童男童女(金童玉女)组成童声合唱团唱歌。其他资料亦有记载,汉代在祈雨、求雨(雩仪)时,也会让童男童女呼喊、唱歌。 《汉书·礼乐志》: “初,高祖既定天下,过沛,与故人父老相乐,醉酒欢哀,作「风起」之诗,令沛中僮儿百二十人习而歌之。至孝惠时,以沛宫为原庙,皆令歌儿习吹以相和,常以百二十人为员。文、景之间,礼官肄业而已。至武帝定郊祀之礼,祠太一于甘泉,就乾位也;祭后土于汾阴,泽中方丘也。乃立乐府,采诗夜诵,有赵、代、秦、楚之讴。以李延年为协律都尉,多举司马相如等数十人造为诗赋,略论律吕,以合八音之调,作十九章之歌。以正月上辛用事甘泉圜丘,使童男女七十人俱歌,昏祠至明。夜常有神光如流星止集于祠坛,天子自竹宫而望拜,百官侍祠者数百人皆肃然动心焉。”(据其他资料,汉代的侲子[负责宫中驱鬼的童子]一般是从黄门[官宦]子弟中,选一批十岁以上十二以下的。歌童年龄则没有查到。) ③葛洪之道 晋·葛洪《神仙传》卷六: “初,少君与议郎董仲[董仲舒]相亲,见仲宿有固疾,体枯气少,乃与其成药二剂,并其方一篇:用戊己之草,后土脂精,艮兽沉肪,先莠之根,百卉华体,龙衔之草,亥月上旬,合煎铜鼎,童男童女。服尽一剂,身体便轻;服尽三剂,齿落更生;服尽五剂,命不复倾。” 根据葛洪其他著作看,这里的“童男童女”应该是指让他们看着炼丹炉鼎,别让火灭了,火候到了说一声,然后服侍主人服药。和干将莫邪故事差不多。 晋·葛洪《抱朴子·内篇》卷十七: “又,《金简记》云,以五月丙午日日中,捣五石,下其铜。五石者,雄黄、丹砂、雌黄、矾石、曾青也。皆粉之,以金华池浴之,内六一神炉,中鼓下之,以桂木烧为之。铜成,以刚炭鍊(炼)之。令童男童女[伸钳子]进火,取牝铜以为雄剑,取牡铜以为雌剑(有的著作的版本,“雌雄”正好相反),各长五寸五分,取土之数,以厌水精也。带之以水行,则蛟龙、巨鱼、水神不敢近人也。欲知铜之牝牡,当令童男童女俱以水灌铜,灌铜当以在火中向赤时也,则铜自分为两段,有凸起者,牡铜也,有凹陷者,牝铜也,各刻名识之。欲入水,以雄者带左,以雌者带右;但乘船不身涉水者,其阳日带雄,阴日带雌。” ④隋炀帝斩潘诞(r18g) 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出现两处“童男童女”,前一处同《汉书》歌童之事,后一处则是隋炀帝事: 初,嵩高道士潘诞(隋志:河南郡嵩阳县有蒿高山),自言三百岁,为帝合炼金丹。帝为之作嵩阳观,华屋数百间,以童男童女各一百二十人充给使,位视三品。常役数千人,所费巨万。云,金丹应用石胆石髓,发石工,凿嵩高大石深百尺者数十处。凡六年,丹不成。帝诘之,诞对以无石胆石髓,若得童男女胆髓,各三斛六斗,可以代之。帝怒,锁诣涿郡斩之。且死,语人曰:此乃天子无福;值我兵解时至,我应生梵摩天,云[云云]。 我的评价是:光炼铜还不满足,还想玩r18g类型的邪教,活该。 ⑤宋代反思 以前我就曾提过,宋代有的内丹家已经彻底与房中术决裂了,并且明确将房中术和其他依靠外物的炼丹术归入下品外道、旁门邪道。 宋·张伯端《紫阳真人悟真篇注疏》卷一: “近世多矣(以)十六岁童男童女,使之交合,泄而成胎,谓之胎元丹,谓之紫河车,以此为金丹大药,是犹接竹点月[“缘木求鱼”义],不亦远之愈远乎?” 宋·无名子《紫阳真人悟真直指详说三乘秘要》卷首: “其于注文增又曰其说之要:以童男童女为阴阳龙虎;男女之气为先天后天,为铅汞,为真水火,为初弦;当天癸之年为癸生二八,为三阳备,为蟾光圆,为金鼎完,为大小无伤,为两国全,为先天气,为外药,诚可谓邪宗曲派,而妄注之也。” 不仅房中术被斥,亦有许多道士整治民间陋习的故事,一如战国时的“西门豹治邺”故事。 晋·干宝《搜神记》卷二: “(萨守坚真人)继至湘阴县浮梁[浮桥],见人用童男童女生祀本处庙神。真人曰:此等淫神,好焚其庙。言讫,雷火飞空,庙立焚矣。真人至龙兴府,江边濯足,见水有神影,方面黄巾金甲,左手拽袖,右手执鞭。真人曰:尔何神也?答曰:吾乃湘阴庙神王善,被真人焚吾庙后,今相随一十二载,只候有过,则复前雠[仇]。今真人功行已高,职隶天枢,望保奏以为部将。真人曰:汝凶恶之神,坐吾法中,必损吾法。庙神即立誓不敢背盟。真人遂奏,帝授职至漳州。忽一日,诸将现形环侍,天诏召真人君天枢领位。真人方起身,而即立化。” 干宝是晋代人,为何其《搜神记》竟有几百年后北宋末年萨守坚之事?因为《搜神记》原书佚失,今本乃是明清文人根据其他书引用《搜神记》的内容辑佚,又混杂了一些民间传说。 不过,萨守坚的“仙迹”并没有根治湖南一带的陋习。根据民间传说和文人笔记,直到民国时期,这里的偏远地区尚有数种类似的陋习,比如修路修桥时,杀童男童女“垫基脚”,汽轮船试航时,杀童男童女“填锅炉”,等等。 ⑥元代衰世乱象(r18g) 清·徐乾学《资治通鉴后编》元代部分出现三处“童男童女”(宋代部分无一处),一处和政策有关:谣传朝廷要为元顺帝(元代末帝)“采童男女”,于是百姓纷纷订娃娃亲,提前嫁娶。一处和人口贩卖有关,一处和邪教有关。 人口贩卖: 辛亥(年),禁江南州郡以乞养良家子,转相(即“变相”)贩鬻,及强将平民略卖者。时北人酷爱江南技艺之人,呼曰巧儿,其价甚贵,至于妇人,贵重尤甚,每一人易银二三百两,尤爱童男童女。处处有人市,价分数等,皆南士女也。父母贪利,货于贩夫,辗转贸易,至有易数十主者。北人得之,虑其遁逃,或以药哑其口,(或)以火烙其足,驱役若禽兽然。故特禁之。 [清政府禁“胡汉区别”,令文人著书,改胡为北,改汉为南。] 邪教: 乙未(年),建大天寿万宁寺,中塑秘密[秘传、密宗]佛像,其形丑怪。皇后幸寺,见之恶焉,以帕障其面而过,寻敕毁之。([原书注:]蒙古旧法,分人为十等,一官二吏,三僧四道,五医六工,七猎八民,九儒十丐。故重僧道之教,僧为僧官统僧,道为道官统道士,皆顶笠穿靴骑马,听讼治罪,与官府同。供佛,则宰杀牛马,刺血涂佛唇,为佛欢喜。斋僧,则僧父僧子,俱来人家,招僧诵经,必盛设酒肉,恣其餍饫,方为有功德。幽州建镇国寺,造佛母殿,黄金铸佛中立目[佛头或佛身中央有一个竖着的眼睛是用黄金铸的],瞩邪僻,岁岁四月八日[佛祖生日],杀童男童女,血涂佛唇。又取壮白孕妇中坐[佛头/佛身中央的眼睛里坐?],妖僧作法,咒眩孕妇魂魄,使其目幻,见妖异。众僧乃缚妇手,执两金篦,刺入两乳旁,令其主[主持仪式的头领,又或君主]吸饮生血。血尽妇人死,又咒眩其主及群臣,令目见妇乘彩云而去,以为往生净土。世祖既革宋命[忽必烈灭宋后],尽变其风[将蒙古很多野蛮规矩、风俗改革汉化];独此一事,仍因旧习,至是始得灭除。) 蜀狂评:忽必烈之智、之仁,竟不如昏暴之隋炀帝,而惑于胡人传统之邪教也!若非皇后恶佛像之丑怪,竟不知何时而止矣! 不过也还是逐年有进步的——官方放弃了邪教后,倒是也开始收拾民间的邪教,判了很多“鬼案”。元、明·陶宗仪《辍耕录》卷十三: “(元顺帝)至顺二年三月内,(中书鬼案犯人,算命先生王万里)到兴元府,逢见刘先生,(刘)云:我会使术法,迷惑人心,收采生魂,使去人家作祸,广得财物。我有收下的,卖与你一个。随于身畔取出五色綵帛,并头发相结一块,言称这个小名唤延奴,我课算拣性格聪明的童男童女,用符命法水咒语迷惑,活割鼻、口唇、舌尖、耳朵、眼睛,咒取活气,剖腹,掏割心肝各小块,晒乾捣罗为末,收裹,及用五色綵帛同生魂头发相结,用纸作人形样,符水咒遣往人家作怪,跟随到伊下处。至夜,刘先生焚香念咒烧符,听得(小鬼)口言,不见形影,问:师父你教我谁家里索甚去?刘先生分付:李延奴,你与这先生做伴去。说罢,将咒语收禁。万里与讫钞七十五两,买得五色綵帛、头发相结一块,称说可改名、买卖、传教、采生、遣使、收禁、符命、咒水。又云:牛、狗肉破法,休吃。续后,于房州山地面经过,逢见广州旧识邝先生,(邝)云:我亦会遣使鬼魂,我有收下的生魂,卖与你。万里与讫钞一锭,邝先生取出五色綵帛、头发相结、纸人儿一个,云此名耿顽童。万里将与李(延奴)买卖一处遣使。以课算为由,前到大同路丰州黑河村地面往来。至正二年八月内,(王万里)到于周大家课命,将伊女周月惜八字看算,(发现月惜)性格聪慧,要将杀害,收采生魂。至九月十七日夜,于周大住宅后院墙下黑影内潜藏。间见一人,往后院内来,认得系是月惜。在彼出后,万里密念咒语,向前拖拽,往东奔走。将月惜禁止端立,脱下沿身衣服,用元带鱼刀,将其额皮割开,扯下悬盖(直到)眼睛,及将头发割下一缕,用纸人并五色采帛绒线相结作块,一如人形样。然后割下鼻、口唇、舌、耳尖、眼睛、手十指梢、脚十趾梢。却剖开胸腹,才方倒地气绝;又将心肝肺各割一块,晒乾捣末,装于小葫芦内。” 邪教之风,至明代犹不绝。明·魏校《庄渠遗书》卷十一: “校昔见兵马司所取妖人南赤肚供招,备载药剂分两制法,可以延年,可以生子,不觉吐舌。君子作事,当为远图,此事奇甚,必且传播四方,岂无痴人欲尝试者?但云:假造秘方,杀童男童女,和附子等药为方,则其术不复售,人亦不谈之矣。吾兄老成持重,必能深长思招,议中决不草草也。未知此事,毕竟何以处之?” 不过,元代也有脑袋清醒、头脑聪明的人,不仅不信杀生邪教,而且将御女求丹、采童男童女交合的精水归入“傍(旁)门九品”的“下三品”。元·李道纯《中和集》卷二: “傍门九品    下三品 御女房中,三峰采战,食乳对炉,女人为鼎,天癸为药,产门为生身处,精血为大丹头,铸雌雄剑,立阴阳炉,谓女子为纯阳,措月经为至宝,采而饵之,为一月一还,用九女为九鼎,为九年九返,令童男童女交合而采初精,取阴中黍米为玄珠,至于美金花弄金枪七十二家,强兵战胜,多入少出,九浅一深。如此邪谬,谓之泥水丹法三百馀条。此大乱之道也! 乃下品之下邪道也! 又有八十四家接法,三十六般采阴,用胞衣为紫河车,鍊(炼)小便为秋石,食自己精为还元,捏尾闾为闭关,夫妇交合,使精不过为无漏,采女经为红圆子,或以五金八石,修鍊为丸,令妇人服之,十月后,产肉块为至药,采而服之。如此谬术,不欲尽举,约有三百馀条,乃下品之中外道也! 又有诸品丹灶,炉火烧爇五金八石,勾庚乾汞,点茅烧艮,拨灰弄火,至于灵砂外药,三逊五假,金石草木,服饵之法,四百馀条,乃下品之上外道也!  右下三品,共一千馀条,贪淫嗜利者行之。” 此书证明,元代仍然有内丹家继承了宋代内丹家的流行观点,将房中术及其他依靠外物的炼丹术放在歧视链的底端。至于后来一代宗师张三丰,则更是如此。 ⑦本草诸书及明代道家丹书(r18g) 明·李时珍《本草纲目》中出现的几处“童男童女”,基本都是“童男童女(头)发”和“童男童女尿(或尿和其他东西的结晶,即“秋石”,我曾讲过)”,有一处是引用《抱朴子》讲炼铜铸剑那一段,非正文而是注文,可能是吴毓昌或者其他人重订再版时加的。其他医书中,大抵同《本草纲目》,又或多讲一下从孕妇脉象判断胎儿性别,又或在说药方适用群体时多说一句。 明代道家(外丹家)炼丹著作中,除了童男童女尿(龙虎水,以及龙虎石、秋石),还有童男童女便,以及童女怀孕后的人初乳。 明·高濂《遵生八笺》卷十七之取龙虎水法和取黍米金丹法: 取龙虎水法 龙属木,虎属金,即童男童女。取之时,谨择有五种不男:五种者,生逮变半渎也生者,外肾不举逮者,声雄皮粗变者,膻狐臭丰者,黄瘦多病渎者,[以及]疥癞疮疽。五种不女:罗纹股交脉也罗者,阴户上有横骨纹者,狐臭体气股者,实女也交者,声雄发粗皮肤粗糙无颜色脉者,[以及]疮疾,病患残疾。二鼎器,务择眉清目秀,满月之相,三停相等,唇红齿白,发黑声清,肌肤细润,年方十二三岁至十五六,[童贞]未破者。用黍稷稻粱,红豆红枣,犽猪鲫鱼等味,与彼食之;忌葱蒜韭薤,五荤三厌,秽污二水。戒喧哗戏谑,手舞足蹈,恐耗散精华。取之时,先调百日,十月起,三月止。置磁缸或磁坛,于静处收贮,以盖盖之,积至二三石,听候炼用。 取黍米金丹法 择童男童女,各年方二八,像皆不干于五种破败,俱要清秀,合于美鼎,男要精通,女要经行,令彼交合。如得成孕,当以黍稷稻粱,犽猪鲫鱼,与彼食之;不可妄食五荤。煎炒之物,务要调理得中。待到八个月上下,看他(她)两乳胀大,有红脉聚于乳头,药将熟矣。先将银打成二小罐,急与彼合住两乳,系在主腰内紧合,不时取看,恐有走失。如取下一粒黍粒之大,或一滴似金汁,色黄异香,急用朱砂末合成一丸,或分三丸,银盒收贮。择黄道吉日,煎乳香汤服之,即得解形换骨,永得长生。取此丹时,全要仔细,如落地,即入地不见;如见太阳,即化成气而去矣,戒之,慎之。 这东西现在学名叫“初乳/人初乳”,怀孕7个月至宝宝出生第五天(或第三天)的孕产妇会分泌。(4/5~10天的乳汁为过渡乳,10天以后至产后第九个月的为成熟乳,十个月以后的叫晚乳。)越是大龄或身体虚弱的孕产妇,初乳分泌越晚,有的产后第二天甚至更晚才会分泌,又或不分泌。正常的初乳量少,黏稠,深黄色或浅黄色(因含牛磺酸)。旧时北方很多地区看到“颜色不对”,就说是孕产妇在排出体内的毒素,要挤掉丢弃。其实,初乳中富含的免疫球蛋白(抗体蛋白)、乳铁蛋白、生长因子,以及母体的免疫细胞等细胞,可以帮助预防宝宝过敏、感染,减轻新生儿黄疸,增强免疫力,促进器官生长发育;初乳维生素B2含量高出成熟乳3~4倍,维生素A和C高10倍,维生素D高3倍,矿物质(即各种重要无机盐)亦显著高于常乳,还有牛磺酸等特殊营养物质更加显著高于常乳。2017年,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出版科普图书《初乳》,告诉大家,用初乳喂养新生儿是母乳喂养的重要一环。 如果像道士那样煎服,初乳的水溶性维生素(维生素C,B族维生素,等)基本上都要完蛋,蛋白质也会变性。不过,矿物质金属离子和牛磺酸耐高温,可以留下来。牛磺酸具有十种以上的重要生理作用(太多了,自己查吧)。它以游离氨基酸的形式,广泛、分散分布于人与动物的脑、心脏、肝脏(含胆囊)、肾脏、卵巢、子宫、骨骼肌、血液、唾液及乳汁等中,以松果体(脑部)、垂体(脑部)、视网膜(眼部)、肾上腺(肾部)等组织中的浓度为最高。生物体内牛磺酸过多时,多余部分会随尿排出;不足时,又在肾脏通过重吸收减少排泄。牛磺酸也可以在肝脏中合成(所以在胆囊中含量很多[牛磺酸得名便是从价比黄金的珍贵药材牛黄,即牛胆黄来的,现代医学最早也是在公牛胆汁中发现并分离出牛磺酸],但论浓度不及上述器官组织),但人体肝脏合成牛磺酸的能力比之大部分动物而言较低,青壮年可能还够自己用(现在运动饮料会添加牛磺酸,可见青壮年剧烈运动也会消耗大量牛磺酸,需要额外补充。又据资料,用脑、用眼亦消耗牛磺酸),如果是身体虚弱、衰老的人,就需要另外通过饮食摄入,以保持身体健康。(但摄入过多,又会加重肾脏负担。很多道士还加铅、汞等重金属,肾脏负担更大。所以食丹而死的,可能大部分都是吃多了,急性肾衰竭。) 或许,牛磺酸就是上古方士跑去吸死人脑髓、潘诞找隋炀帝要童男童女胆髓、后世道士推崇童子尿和兔头麞脑、人初乳等东西的理由之一?吓得我赶紧喝了一口含牛磺酸的运动饮料、点了份猪脑花和麻辣兔头压压惊。 等等,运动饮料里的牛磺酸是怎么来的?原来,1950年后,牛磺酸的医学价值逐渐被认识,世界各国开展工业化生产牛磺酸的实验。现在饮品、食品、药品、保健品中添加的牛磺酸,天然牛磺酸主要是从牛胆汁、未达到食品级的牛肉牛血牛内脏,又或其他哺乳动物内脏、血水,以及各种鱼类贝类中提取来的;人工合成牛磺酸,有乙醇胺法、二氯乙烷法等生产量较大的制法。(为什么不用童子尿呢?[删掉]) 现在虽然科学昌明,物质充裕,基本没有人嗑丹了,不存在嗑多了嗑死的问题,但,很多东西仍然违背了“过犹不及”的道理,常被人过度摄入。最常被过度摄入的,无疑是油脂、盐分、糖(醣类,非多糖)三者了。如果要讲养生,那么只注意“工业食品添加剂”是不够的,更应该控制油、盐、糖的摄入。 近年,国家收紧了限制中小学生食用高油高盐高糖零食的政策,并且着重强调了之前较为忽略的含糖饮料,新闻报道如下: 中小学校园(内)小卖部、超市将成历史!四部门发文,校内禁止给含糖饮料等零食打广告 https://wenhui.whb.cn/third/baidu/202107/18/414575.html 差不多就讲到这里。网站上检索“童男童女”所得到的我认为值得一讲的结果,还剩下佛教文献、海外文献和零星道教文献没讲到,放进下一篇里去吧。 2022年9月24~27日 第35章 “解红”再探 “解红”再探 推荐BGM: https://music.163.com/song?id=477550913&userid=78988923 (正好也是双人合唱。) 前文《“解红”之问》中,我只查了“古诗文”网上面的资料。现在“知识图谱”网上的“书库”资料更齐全,于是我尝试重新整理了一下“解红”的思路,现整理出时间线如下: 最初,“儿童解红舞”是“儿童柘枝舞”在唐代衍生出的一个变种(宋代乐书给出的一个猜想)。它和柘枝舞一样是双人舞,但将柘枝舞的五色短袄绣裙改成了紫、绯两色,胡帽改成了花凤冠绶带。韩愈《区弘南归》:“佩服上色紫与绯”,成语“大红大紫”——紫衣绯袍是当时最高品级官员的官服/品服,而绶带又是系官印等物的丝带,这么一改就很讨喜。乃至“解红”一名可能都是一语双关,既指将绯红短袄解松以方便表演(又或解下红帕、红玉带,等。不过应该就是指衣服——唐·卢照邻《长安古意》:“罗襦宝带为君解,燕歌赵舞为君开。”可见将衣服解松[或脱掉]是当时表演舞蹈的常态),又指“解红铜(童)”——红铜、红熟铜是重要物资,中央朝廷会让地方官在本地采矿炼铜,将红铜押解上交中央,可能算作政绩的一部分。又或,还可以指解开猎鹰系足的红绦绳,让它得以一飞冲天,即“鸢飞戾天者”、“经纶世务者”也(《与朱元思书》)。又或,旧时进士及第等时候,不仅人要“披红”,骑的马也要,人或马胸前那团红花、锦团有时也叫红缨,“解红缨”便是人、马结束庆祝,投入正常工作。唐代王建有诗:“殿头宣赐连催上,未解红缨不敢骑。”则按唐代礼数,新晋进士要解掉天子赐的御马的红缨再骑才合乎规矩?后世倒是不讲究这一点。总之,“解红舞”的得名背后,有一种或多种的吉祥寓意。(另外,“解红”也可以通“消(销)红”,指花朵、枫叶等褪去红色,又或炉香燃尽、人的脸褪去红妆或血色等,这是此词的一层不太好的寓意,酒后消红除外。) 然后,唐末五代初的和凝调教了家里舞童解红舞后,创制了词牌名《解红》。 后世儿童解红舞不是特别流行,但《解红》之词很流行,于是逐渐讹传“解红”是“解红尘”(放下、解脱红尘)的省略,创制者是唐代著名仙道吕洞宾。这便是为什么后世很多道家、道教徒来填这个词牌名。 然后宋明医书上,“解红”还可以指便血、月经等,所以外丹家也喜欢这词牌名。另外,“尸解红”是一种入药的植物,像水萍但是不是水生,产于扬州,又名石被、地纹。 明清有学者指出,《解红》词牌名为唐末和凝创制,而《解红儿》、《解红慢》等则是宋元时衍生出来的,应该予以区分。 南宋·苏泂有诗:“多少横尸叠似楼,官人早晚解红头。”这里应该是指官人一早一晚上下红头花船,或者就是解下女子的红头绳、红头巾。 清·吴绮《林蕙堂全集》卷二十三的小令《解红儿·忆别》则是写闺怨,抱怨夫君早上出门太早没做后戏():“白项鸦,花冠鸡,未明都向枕边啼。为报东风太狼籍,花落尽,玉窗西。” 清·沈季友《槜李诗系》卷四十的王稚登《石门曲三首》则似乎在暗示贫穷缫丝女子生计困难,不得不向穿丝织衣物的公子哥卖春补贴家用:“……一半织郎衣,一半结鱼网。(有钱人挑剔,要淘汰一半蚕丝,不作布料,去作渔网。)卖丝家复贫,哭解红罗襦。将丝系妾泪,可得作明珠。” “但解红裙醉”诸诗,则是言美人陪酒之事。 “红(紅)”字又与“经(經)”字相近,有的书会误写。明·陈耀文《天中记》就将东汉历史典故“解经不穷戴侍中”误写成了“解红”。就连研究《红楼梦》的“红学”,都是从“经学”来的:清代废除八股取士后,一位经学家拜访友人,问友人在治什么经,友人开玩笑说,我在治“少三曲”的“經”,于是有了“红学”之名。其实,“女红(工)”本来就涉及经线纬线,或许“经”字最早便是从“红”字来的。 道教相关的著作(文字及诗词)中,“解红”究竟有几层意思,太过复杂,不再探讨。若有研究兴趣,可参考前文,或前作《“解红”之问》。 “童舞   成周之教成,童舞勺。(周灭商后,开始在中原建设经营成周洛邑。成周人民教化功成后,让童子舞勺[龠、钥的别名,形状像笛的上古管乐器,象征礼乐、文明开化]庆祝。)汉郊祀,歌千童罗舞。故《记》(《礼记》)曰:乐者,非谓弦歌干杨也,乐之末节也,(故)童子舞之。(大意:高昂的乐器声、歌声只是音乐的细枝末节,童子伴乐起舞才是音乐最精妙之处。)然则童舞其来尚矣,由汉至唐,盖有之矣。圣朝禁坊所传杂舞,有舞童六十四人,引舞二人,丱童四人,作语一人,凡总七十一,舞名有十焉:(书名号引号什么的,下文就偷懒省略了。)   柘枝舞   柘枝舞童衣五色绣罗,宽袍,胡帽,银带。案:唐杂说,羽调有柘枝曲,商调有掘柘枝,角调有五天柘枝。用二童舞,衣帽施金铃,抃转有声。始为二莲华(花),童藏其中,华拆而后见(现),对舞相占。实舞中之雅妙者也。然与今制不同矣,亦因时损益然邪。唐明皇时,那胡柘枝,众人莫不称善。 ………… 儿童解红   儿童解红舞衣紫绯绣,银带,花凤冠绶带。唐和凝解红歌曰:百戏罢,五音清,解红一曲新教成。两个瑶池小仙子,此时夺却柘枝名。则童儿解红,柘枝之类也,其始于唐乎? …………” ——宋·陈旸《乐书》卷一百八十四 最后引用两段明代杨慎《词品》的文字: “说神仙者,大率多欺世诳愚,如世传《沁园春》及《解红》二词为吕洞宾作。按:《沁园春》词,宋驸马王晋卿初制此腔;《解红儿》,则五代和凝歌童(之名),凝为制《解红》一曲。初止五句,见陈氏《乐书》。后乃衍为解红儿、慢。岂有吕洞宾在唐,预知其腔,而填为此曲乎?……(但我认为“解红”并非歌童名而来,我的猜想文章开头已述。) ………… 元人工于小令套数,而宋词又微。惟滕玉霄集中,填词不减宋人之工。今略记其《百字令》一首云: 柳颦花困。把人间恩怨,樽前倾尽。何处飞来双比翼,直是同声相应。 寒玉嘶风,香云捲雪,一串骊珠引。阮郎去后,有谁著意题品。 谁料浊羽清商,繁弦急管,犹自馀风韵。莫是紫鸾天上曲,两两玉童相并。 白发梨园,青衫老传,试与留连听。可人何处,满庭霜月清冷。 玉霄又有赠歌童阿珍《瑞鹧鸪》云: 分桃断袖绝嫌猜。翠被红裈兴不乖。洛浦乍阳新燕尔,巫山行雨左风怀。 手携襄野便娟合,背抱齐宫婉娈怀。玉树庭前千载曲,隔江唱罢月笼阶。 盖《郑樱桃》、《解红儿》之流也,用事甚工。予同年吴学士仁甫喜诵之。”(好家伙,娈童是吧?) 2022年9月30日、10月8日。 第36章 杂谈古籍中的“童男童女”(其二) 杂谈古籍中的“童男童女”(其二) (r18g警告) 疑似颛顼大墓 在继续讲古籍之前,我觉得应该“插播”一则我刚刚翻到的考古旧闻。这是一则非常重要的信息,它证明早在汉字诞生之前或之初,中华文明形成之初,“青龙白虎”和“童男童女”这两组概念就产生了某种联系,绝非后世方士或道士的牵强附会: 河南濮阳,传说是黄帝嫡孙颛顼的出生地、都城、埋葬地,舜帝故里,张姓始祖发源地。1987年5月,因为引黄供水工程,将城墙挖开了一角,于是就在濮阳老县城西南角发现了西水坡遗址。很快,考古工作人员发现遗址文化层历史惊人,自上而下,依次是宋、五代、唐、晋、汉、黄河淤积层、东周、商文化层和龙山文化层、仰韶文化层,光是仰韶文化层就有上中下三层——后来又发现下层之下还有一层,命名为“第四层”。当年8月以后,在仰韶文化第四层下陆续清理出四组蚌图(即用蚌壳摆砌的图案),被标记为B1~B4。B1属于M45墓葬,发现于T137探方。该墓主人为一老年男性,头南足北,身长1.84米,身旁紧挨的东侧蚌壳龙图长1.78米,西侧蚌壳虎图长1.39米,背对背,皆头北尾南,北侧蚌壳图案难辨(后猜测为鹿图)。B2在B1南20米处,发现于T176,有龙、虎、鹿、石斧等内容,虎在西,鹿在东,相向而立,头皆向北。而龙则奇怪地在虎南,龙身迭压在虎身之下(俯首甘为孺子牛是吧?),张嘴伸舌,露出上下牙齿,龙嘴南则是一近圆形蚌堆(龙珠?),龙头东又有像蜘蛛的图案,再向东又置一石斧。(B2存疑,不同的资料有一些互相矛盾的记载,不知道是不是一开始认为是虎西龙东,后来改正为虎西鹿东导致的。)B3在B2南25米处,发现于T215,有一只奔虎,头西尾东,背南足北,作跷尾奔跑状,虎背骑一人。与虎背对背为一龙,头东尾西,作昂首腾飞状,龙背骑—人。B4在B3西南,被两个晚期灰坑打破,已难辨形象。随后,社科院考古研究所实验室采集蚌壳标本作碳十四测定,经树轮校正,年代为距今6600年前,误差135年内。于是,该遗址的蚌龙被誉为“中华第一龙”,即目前考古出的最早的龙形象。(此外,国内还有三四处与该遗址大致同期的遗址出土龙、近似龙的形象的文物,但都是玉龙,目前只有这一处蚌龙。)有学者认为M45就是传说中的颛顼墓,第四层全部都是M45及其附属建筑、物品。 而在M45墓的东、西、北三小龛内则各葬一少年儿童,其西龛人骨长1.15米,似女性,年约十二岁,头有刃伤,学者们判断应该是非正常死亡的殉葬者。(其他两具骸骨资料未载有刃伤,应该是没有或没有发现。) 可怜,生前是奴隶,主人死了被殉葬,殉葬死后也被认为不配和主人葬得太近,被用蚌虎代替了自己的位置,葬在了蚌虎外侧。不过,又比没有自己单独小龛的殉葬者尊贵一些。 这一墓葬启示我们,某些古籍上的龙、虎、鹿,很有可能就暗示着童男童女(鹿可能是阉童)。 佛经综论 古代佛教著作中,“童男童女”一词出现的频率远远超过了道家著作。我思考了一下,大概原因是:道教喜欢用“童子”一词,逐渐“童男童女”就用的少了;而佛教则喜欢发明和使用“三、四字词/成语”,所以佛教有时会用“童子”,有时会用“○○童子”,有时又用“童男童女”。大家觉得我分析的有道理吗? 虽然出现的总数比道教多,但大部分佛教著作中,“童男童女”一词出现的频率都是个位数,只有两个例外:唐·玄奘《大般若波罗蜜多经》中出现了31处,北凉·昙无谶《大方等大集经》中出现了16处——不过,其实都是“套话”,没有什么需要额外解读的地方。 恒传法师说,童子是指慧根深厚,福德具足的人。后世佛教著作很多将童子/童女定义为四或八岁以上,未满二十岁,有慧根但尚未剃发得度者。但日本佛教则以幼童供诸种法会、庭仪使唤,称为童子。则佛教最初的“童子”,可能年龄上限不是二十,而是十二或其他。(不过,懒狗我仍然只看“童男童女”不看“童子”,各位感兴趣的话自己研究吧。) 佛经一 佚名翻译的《别译杂阿含经》(一九九)中出现了一处“童男童女”: “佛告之曰:「我佛法中,童男童女共相聚会,欢娱燕会,随意舞戏,是名相应。譬如有人,年过八十,头白面皱,牙齿堕落,然犹歌舞,作木牛马,作于琵琶、箜篌、筝、笛,亦作小车及踏鞠戏。如斯老人,作如是事,名不相应。其有见者,当名此人为作智人,为作痴人?」 梵志(即僧侣)对曰: 「如是之人,名为婴愚,无有智慧。」 佛告之曰:「我佛法中,相应相顺,如童子戏。梵志当知,圣贤法中,如童子戏。」” 这里大致就是说,老年人“返老还童”,像童子一般嬉戏,也是符合、顺应佛法的,有智慧的。(甚至有说佛法本就“如童子戏”的意思。)和孔子的“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有点类似。 三国吴·康僧会《六度集经》明度无极章(共九章)第六出现了一处“童男童女”: “佛言:「吾昔为菩萨,在尼呵遍国,其王闻:『人或为道升天,或为神祠升天者。』王自童孺来,常愿升天未知所由。国有梵志四万馀人,王现之曰:『吾欲升天,将以何方?』耆艾(即长老)对曰:『善哉问也!王将欲以斯身升天耶?以魂灵乎?』王曰:『如斯坐欲升天也。』曰:『当兴大祀,可获之矣。』王喜无量,以金银二千斤赐之。梵志获宝归,快相娱乐。宝尽,议曰:『令王取童男童女光华踰众者各百人,象马杂畜事各百头,先饭吾等,却杀人畜,以其骨肉,为陛升天。』以事上闻,王曰:『甚善!』王即命外臣疾具如之,悉闭著狱,哭者塞路,国人佥曰:『夫为王者,背佛真化,而兴妖蛊,丧国之基也。』梵志又曰:『傥杀斯生,王不获升天,吾等戮尸于市朝,其必也。』重谋曰:『香山之中,有天王妓女,名似人形神,神圣难获,令王求之。若其不致,众事都息,吾等可无尤矣。』又之王所曰:『香山之中,有天乐女,当得其血,合于人畜,以为阶陛,尔乃升天。』王重喜曰:『不早阵之,今已四月,始有云乎?』对曰:『吾术本末。』王令国内黎庶并会,快大赏赐,酒乐备悉,(问:)『今日孰能获神女乎?』民有知者,曰:『第七山中,有 两道士,一名阇犁,一曰优奔。知斯神女之所处也。』王曰:『呼来!』使者奉命,数日即将道士还。”后文讲述的,大致就是道士施妖术蛊缚天女献给王,然后王的嫡孙如何如何慈仁贤明,劝阻了王的暴行,和天女谈恋爱什么的。 我们知道,古时候写书的人,大多都是聪明人中的聪明人。既然后文有道士施妖术的故事情节,那么康僧会为什么不直接编是道士给国王出主意杀生祈福,而要说是国中佛教僧侣呢?这就是他高明的地方,这叫“自暴其短,取信于人”。正因为早期佛教里这种僧侣不少见,所以康僧会要“自我批评”,亲笔揭露出来,表示自己不会和这种人同流,同时自己并没有因为信佛教就“护短”不写,是相对客观公正的。后来汉传佛教发展得和藏传佛教(特指解放前的)大相径庭的源流,可以说从康僧会这里就初见端倪了。 声与香 唐代道教著作《洞玄灵宝太上真人问疾经》中,列举世间的声和香时,出现了“童男童女声”和“童男童女香”。即,不能将它们和其他的声或香区分开来的话,就是耳朵或鼻子有疾病。其实,这两个概念或许最早见于西晋·竺法护《正〈法华经〉》,后来影响了道家。 魂魄之说 《朱子语类》是宋代朱熹及其弟子、再传弟子编写的语录类理学著作。其卷三谈“魂魄之说”:“……耳目之聪明为魄,魄是鬼,魄是耳目之精,魂是口鼻呼吸之气。眼光落地,所谓体魄则降也。”黄升卿在“鬼”字后面注曰:“某自觉气盛则魄衰,童男童女死而魄去化。”先不论现代科学,我对黄升卿这句话的理解是:童男童女魄盛,所以耳目聪明、眼中有光;到了青壮年时,就气盛而魄衰了,所以被人打压一下气势,眼中就会无光。童男童女如果夭折,“魄”会逐渐“去化”。 佛经二 佛经中的罗刹女这种妖精,会夺取童男童女的精气乃至吃人。南朝梁·僧伽婆罗《孔雀王咒经》: “阿难复有八大罗刹女,饮血啖肉,恼触于人,常守护菩萨入胎时、生时及生后时。云何为八,其名如是: 牟诃 阿矢摩 等鸠释弃 枳矢尼 甘蒲 侍 阿蜜多罗 虏喜多驮 柯罗逻 此鬼饮血啖肉,常取童男童女及初产妪家。 恒随逐人,或入空处,或唤人名字。恒噏人精气。无慈悲心,大可怖畏。此八大罗刹女有光明神通。以此大孔雀明王咒,常守护我愿寿百岁。” 如此恶神鬼,却有“光明神通”,可见早期佛教有多怪。后世汉传佛教很少说“求罗刹女保祐”,都是想办法怎么敬而远之,可以说是进步了。 此外,还有诱导童男童女说话,进行占卜预言的密法。唐代不空等人笔下是七八岁童男或童女,但宋元时流传的则是十二岁。 姚秦·佛陀耶舍《四分律》卷五十三: “如馀沙门、婆罗门食他信施,但作种种斗戏,或弓斗、或刀斗、或杖斗、或鸡斗、或狗斗、或斗猪、或斗羖羊、或斗羝羊、或斗鹿、或斗象、或斗马、或斗驼、或斗牛、或犎牛斗、或水牛斗、或斗女人、或斗男子、或斗童男童女;断除如是一切嬉戏斗事。”“斗”可以作两解,一是自己参与“斗”,二是观看、挑逗另外两方“斗”。 元·发合思巴《彰所知论》序: “却敌各有七楼。一一宝楼各七小楼。一一小楼各七池沼。一一池沼各七莲华。一一华上各有七数童男童女。奏种种乐歌舞欢娱。”这里的“敌”大概是指“佛敌”。 个人学识有限,不再过多分析佛、道著作和海外著作中的“童男童女”。下一篇还是把关键词换成“童男女”,然后看我心情写吧。 2022年10月8日、9日。 第37章 杂谈古籍中的“童男女”(拟其三) 杂谈古籍中的“童男女”(拟其三) (仍然是r18g警告。) 秦代方士 徐福等人向秦始皇要童男女下海,于是朝廷设筑丱(卝)兮城,又名千童城,令奉命的童男女侨居于此等待出海。丱,象儿童束发总角之貌,音矿,学者们认为是取儿童之于成人就像矿之于器之意。汉代于此置千童县,逐渐演变为今河北盐山县西南的千童镇。一说,丱兮城不止一处,还有一处遗址位于河北黄骅市羊二庄镇西北。近年又在上述两处旁边的海兴县杨埕水库琅琊台附近发现大量秦汉文物,一些有形似“丱”、“兮”字迹的残片,以及七八处墓葬群,三百余具陶制瓮棺。 瓮棺葬,一般用于埋葬幼儿和少年,埋葬成人较少,发源于新石器时代早期,兴盛于战国、秦汉时期,然后逐渐消失于历史长河。现在还有个别少数民族有类似风俗,但不是用于埋葬儿童,而是用于装骨灰。绝大部分瓮棺葬具都是日常生活中使用的陶具,甚至有的出土时表面还留有一层黑灰或草泥土痕迹,即很可能在生活中使用过很久才被用作葬具入土。草,不会和方士炼阴丹有关吧?河北一带发现大量秦汉时的儿童瓮棺葬(不只是前文提到的,还有更多),明显多于其他省,难道就是被徐福等人影响了风俗?个人猜想,仅供参考。 资治通鉴及其他 《资治通鉴》书中出现的“童男女”,有秦徐福事,有汉歌舞童事及祈雨(雩)事,有隋炀帝斩潘诞事,均已讲过。 不过,司马光漏了一件事,也是隋炀帝时的,其他资料有载:隋朝著名峻官酷吏王文同受命,在隋炀帝征辽东期间巡察河北诸郡。佛教本来不禁止教徒吃“三净肉”(没有看见、听说或怀疑为了自己而杀死的动物的肉),所戒五荤乃五种香辛料。至梁武帝时,官方层面的正统佛教开始将一切肉归为腥荤,倡导无肉全素食(又叫“菜食”),影响很大。王文同对佛教有偏见,但河北佛教势力大,于是他想了几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办法——他看到很多河北僧侣菜食,于是诬陷他们是佛门的异端邪教,全部抓进牢里。又让僧侣聚起来讨论佛法,有数百个长老讲的好,于是大家不说话听他们讲,结果王文同将这些长老以聚结惑众的名目斩杀。然后,王文同又让各级官吏检查僧、尼的裸体,查出来数千名不是童男女(童子身)的,全部关起来准备砍头。一时间佛教徒、同情佛教徒的人男女号哭,诸郡惊骇,纷纷上奏。炀帝大怒,派人逮捕王文同,押往河间斩首,以谢百姓。王文同的仇人们剖开他的棺材,分食其肉。 元代郝经,则在《郝氏续后汉书》中,对汉代歌舞童之事有不一样的见解: “汉兴,杂用秦楚燕代巴渝胡戎之乐。孝武帝采诗夜诵,以李延年为协律都尉,而李夫人以倡幸,卫子夫以讴进,其为淫祀,使童男女七十人俱歌,昏祠至明,而巫风大行。至蛊祸兴,则为归来望思之歌,其衰思几同亡国,不复有夏声矣。于是内有掖庭才人,外有上林乐府,皆以郑声施于朝廷。元帝尤喜郑卫,鼓琴瑟,吹洞箫,自度曲,被歌声,分刌节度,穷极窈眇(《汉书》作“幼眇”,窈窕、美好义。杨慎认为“窈眇”、“幼眇”、“要妙”三词同义,为幽微精妙义),遂怠于政,优游不断,汉室始衰。成帝复喜声色,二赵以倡宠;而郑声尤甚,黄门名倡丙彊、景武之属,富显于世;贵戚五侯、定陵、富平之家,(原注:五侯,王凤等也。定陵,淳于长。富平,张放也。)淫侈过度,至与人主争女乐,而汉亡矣。东汉明章之世,虽为雅乐,而终不能放郑卫。未几雅亡,而郑复盛。至于后世,流风颓靡,以从欲玩耳为快。”你别说,还是有几分道理的:李夫人,李延年妹,倡优舞伎,生卒年不详,为武帝生一子后,“少而蚤(早)卒”。卫子夫,讴者(歌女),生年不详,有学者推测可能是公元前151年。汉成帝时的赵飞燕、赵合德姐妹,也是因歌舞而三千宠爱在一身。后来显贵之家和皇家争女乐也是史实。(汉代认为传说中的神仙形体容貌特别清瘦,谓之“臞仙”。汉成帝因赵氏姐妹身体清瘦秀丽,轻盈柔软,以为仙子。) 其实唐代颜师古就怀疑过,为什么汉武帝不在白天,而是通宵达旦欣赏诗歌、歌舞:“采诗夜诵者,其言辞或秘不可宣露,故于夜中歌诵也。” 地志诸书 上两篇我曾提到,只查到汉代的侲子(负责宫中驱鬼的童子)为十二岁选拔,没查到歌舞童的年龄。今天查到宋·乐史《太平寰宇记》,他在卷三十一注引《汉旧仪》,说汉代祭天时舞蹈的三百名童男女是八岁。此外,此书的另外几处“童男女”,则是徐福之事,和筑船事故: “……梓潭山在东南六十九里。南康记云:其山有大梓树,吴王令都尉萧武伐为龙舟,艚斫成而牵引不动,占云:须童男女数十人为歌舞,当下。乃以童男牵曳,艚没于潭中,男女皆溺。其后,大晴朗净,髣髴(仿佛)若见人船焉。夜静,潭边或闻歌唱之声,因号梓潭焉…… ………… 又云,绥安县北有连山。昔(南)越王建德伐木为船,其大千石,以童男女三百人牵之,既而船俱坠于潭。时闻附船者有唱唤督进之声,往往有青牛驰回船侧。 梅溪水 房乐水 板溪水 山都有神名,山都形如人,而披发迅走。”(疑似有缺漏,后几句不知何意。是说水流湍急,行舟时群山似披发迅走吗?) 清·刘于义《陕西通志》卷五十七上: “有江西富民王冠者,纵欲为恶,买人童男女合药。事发,王冠求书浼,嘱者无数,且馈千金。林(马书林)一无所受,寘(置)之法。” 清·谢旻《江西通志》卷七十六: “广俗,诱民童男女易翠羽于蛮中,其初一丁值二羽,仅半岁,掠买至数百人,多烹以祭鬼。发(李发)奏请禁之。高宗(赵构)恻然,命焚翠羽。自是无敢有以人易羽者。”两广为了获得孔雀翠羽(进贡和贩卖),诱骗童男女,用童男女和蛮夷交易,一个人换两根翠羽。蛮夷半年就能“收获”数百人,(少数留作奴隶,)多数烹杀了祭祀鬼神。李发奏请禁止此事。赵构动了恻隐之心,(不仅禁止了此事,还)让人将宫中翠羽都烧了。从此,没有人再敢以人易羽了。 清·和珅等人《大清一统志》卷一百六十二: “曹四公,宁洋人。(宋代)元祐间,乡有妖神,每岁以童男女祀,里人患之。四公往庐山,遇异人授以禦妖之术,因以竹杖乘之,俄顷至其乡,风雨中铿然有金戈铁马声,妖遁去。” 明·张燮《东西洋考》卷八: “魏天爵、林宗文百计媚寀(宦官高寀),由是得幸。忽进一方,云:生取童男女脑髓,和药饵之,则阳道(男性生殖器)复生,能御女种子。寀大喜,多买童稚碎颅刳脑。贫困之家,每割爱以售。恶少年至(甚至)以药迷人稚子,因而就寀倖博多金者。税署池中,白骨齿齿。嗣(此后)买少妇数人,相逐为秘戏,以试方术。歌舞娈童,又不下数十人,备极荒淫。”潘诞:赶紧下来陪我吧,兄弟。 清初,厦门海商陈昴热爱航海和异域风土人情。其子伦炯亦好之,并著书记其父子见闻。清·陈伦炯《海国闻见录》卷上: “……至于男女眉目肌理,不敢比胜中华,亦非诸番所能比拟,实东方精华之气所萃。人皆覆姓,其单姓者,徐福配合之童男女也。徐福所居之地,名曰徐家村,其冢在熊指山下。其国男子,年五十馀,阳多痿;奴者,侬也,故呼之曰倭奴。俗尊佛,尚中国僧,敬祖先,时扫坟庐。得香花佳果,非敬佛僧则上祖坟。……”日本人的姓氏,其实一开始也大部分都是单姓(甚至天皇为表特殊,没有姓氏),并且只有贵族才有。武士阶层崛起后,其领头人往往是皇室或某支贵族的旁支末宗,贵族贱之,于是给他们姓氏加字,用复姓称呼。后来贵族衰落,往往是武士掌权。明治维新后,新的贵族“华族”已逾半数为复姓。明治八年(1875年),日政府颁布《苗字(即姓氏)必称令》,要求每个公民都要有自己的姓氏,没有的话赶紧起一个。大部分平民都以某某武士为自己榜样、偶像,模仿着起姓氏,于是复姓更多。 元军杀戮 《元史》、《新元史》中出现的“童男女”,有的是蒙元军掳走的,有的是金国等国战败献贡的,有的则是工匠学徒儿童,以及两则民间谣传:忽必烈时,谣传朝廷要搜罗民间童男女参军。元顺帝时,谣传朝廷要为皇帝、蒙古人、色目人采童男女为奴隶。另外,《新元史》载,西夏降蒙时,贡黄金佛及童男女、驼马、金银器。则前两篇提到的元初官方邪教,可能与西夏有关?仅供参考。 此外,宋·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有一条不见于其他文献(主要是最后几句)的关于蒙古灭金的记载,后来被元·佚名《宋史全文》、《两朝纲目备要》、明《永乐大典》和明清御批版历代通鉴部分或全文引用: “十一月至二年春正月,(蒙军,即后文的“鞑靼”)凡破九十馀郡,所破无不残灭。两河、山东数千里,人民杀戮者几尽,所有金帛子女、牛羊马畜,皆席卷而去,其焚燬屋庐,而城郭亦丘墟矣。惟是大名、真定、青郓、邳海、沃顺、通州有兵坚守,未能即破。二月,复还燕京,鞑靼粮乏,燕京军民饿死十四五。而金主珣(完颜珣)遣人议和,特默津(铁木真,宋人多称之特默津,清朝官方称之特穆津,还有其他几种译名)欲得其公主及护驾。将军十人,细军百人从公主,童男女各五百,綵绣衣三千件,御马三千匹,其金银珠玉等甚众。又请左丞相完颜福兴为质。珣乃遣人来选女,时公主见在七人,惟(唯)允济(亲王完颜允济)少女小姐姐(此处“少女”应指小女儿,“小姐姐”则是小名、爱称。宋元时,“姐姐”有三种意思,一同今常见义,二是尊称年轻女子,三是爱称女儿)最秀,遂以予之。又令珣乡(向)其国遥拜,珣不敢拒。又以萨木哈围燕京之久,未尝卤(掳)掠,欲得犒军金帛,珣亦从之。鞑靼遂归。居庸关在燕京之北一百一十里路,狭隘守兵数万,欲俟鞑兵归而击之。其完颜福兴在军中,传金主命,已与鞑靼议和,不许擅出兵,于是无敢动者。鞑靼过关,取所虏山东两河少壮男女数十万,皆杀之,遂引归。”一开始,蒙军屠杀所到之处的民众,掠去他们的子女充作奴隶。后来奴隶人数太多了,蒙军担心生变,比如逃回去一批,给金军进攻蒙古指路什么的——就算不识路,逃回去也是敌人有生力量,于是又在出关时杀了几十万青壮、青少年,只留下年幼的继续当奴隶。同时,也是恐吓、嘲讽居庸关金军守军,恐怖金国举国上下。 蜀狂评:元得天下,至不仁也,竟未如秦楚新隋之短命,得窃大宝百年,可见独夫民贼之奸,世道人心之衰。明清因袭之,遂生种种衰世乱相,终不能举国一心,全力一战,屡为西方列位强盗所辱;东洋强盗亦后来居上,耻辱更甚。从此,指点江山者若无头苍蝇,皆以西人之强暴而惑于西人,生搬硬套,欲令中华西化。幸生仁人,深察国情,灵活变通,重建一套社会基层组织,重塑一代民风军纪吏治,人心乃振。于是朝野一心,一雪前耻,令贼首低头;三分世界,广结盟友,与二雄角力。然则仁人亦未全免于惑于西人也,人心遂久未定。仁人既没,人心复衰,则国又惑于西人矣。 民间故事与传说 横山 与妙高峰联属儒学乐山县左翼也。山麓宋时有横山王庙,岁祭赛(祭、祭赛即赛会,酬报神明恩赐的祭祀会,会上致辞称祭辞、赛文、飨祭礼辞),必用童男女,否则乡里有灾。(宋代)绍兴中,萨真人来建阳。王见梦朱文公曰(横山王给朱熹托梦说):妖蟒据庙,食人男女。萨真官乃相委,罪烦先生为解。旦,文公诣庙,有一道士施药庙门(萨守坚独门绝技之火药炸妖庙),问姓名,萨守坚也。与言梦,许诺比归庙,以一大圆石镇庙中。(交流了一下,原来横山王和妖蟒不是一伙的,那就不炸了,改用大石头镇妖。)是夜,王复见梦文公,曰:业蒙公解,亡以为谢,此去护国寺,风气甚聚,福地也,公可居之。后文公议以其地建学,即旧学基也。大圆石盖真人以镇蟒怪,今呼飞来石。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 卷一○五四 按《建昌府志》:甘凝,字云隐,唐丹阳人。移家南丰,有奇操。举进士,不就,为神仙之学。其后卜宅军峰之下,岁旱,以破竹画地为环,各置其方,令童男女随之随所。转而雷震,已而大雨,或久雨,则为丹书焚之,立霁。一日,召家人前曰:后四十年,当有圣人出,天下复平,尔等无忘忠孝。言毕而逝。后宋祖隆兴,甘氏登宋进士者十有五人,明通经籍者十有二人。御史霖,副使苏,其裔也。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博物汇编.神异典》 卷二百五十一 元、明·陶宗仪《辍耕录》卷九、卷二十四: “谣言 后至元丁丑夏六月(据其他资料,此时夜有彗星,到处疯传“天下有变”),民间谣言朝廷将采童男女,以授鞑靼为奴婢,且俾父母护送抵直北(直隶行省北部)交割。故自中原至于江之南,府县村落,凡品官庶,人家但有男女年十二三以上,便为婚嫁。六礼既无,片言即合,至于巨室有不待车舆亲迎,辄徒步以往者,盖惴惴焉,惟恐使命戾止,不可逃也。虽守土官吏,与夫鞑靼、色目之人亦如之,竟莫能晓。(官吏、蒙古人、色目人看到身边大家都在忙着给儿女嫁娶,不明就里,也从众照做了。)经十馀日才息。自后有贵贱、贫富、长幼、妍丑匹配之不齐者,各生悔怨,或夫弃其妻,或妻憎其夫,或讼于官,或死于夭(心情差,不思寝食,夭折了)。此亦天下之大变,从古未之闻也。吴中僧祖伯,号子庭者,素称滑稽,口占绝句曰:一封丹诏未为真,三杯淡酒便成亲。夜来明月楼头望,惟有姮娥不嫁人。又有人集古句云:翡翠屏风烛影深,良宵一刻直千金。共君今夜不须睡,明日池塘是绿阴。(唐诗咏花落尽只剩绿阴之句,意同后世“绿肥红瘦”、“无可奈何花落去”、“流水落花春去也”等。)可谓深于命意者矣。 ………… 十二生子 至元丁丑,民间谣言拘刷童男女,以故婚嫁不问长幼而乱伦者多矣。平江苏达卿,时为上海吏,有女年十二,赘里人浦仲明之子为婿。明年,生一子。” 明·徐应秋《玉芝堂谈荟》卷二十八: “今?(景)德镇所造,尝有窑变,云:不依式造,忽为变成,或现鱼形,或浮果影。传闻初开窑时,必用童男女,活取其血祭之,故精气所结,凝为怪耳。近不用人祭,故无复窑变。《笔精》载:饶州府神库中,有窑变香炉一、花瓶二,相传旧为回青所画,变成赤色今花纹,或浓或淡,宛然锦绣,永乐四年造也。”其实,是血液中的一些金属离子影响了釉面,使得窑变更易发生。窑变成因复杂,似乎一般很少有工匠以童男女血祭,都是民间传闻,将个例夸大之。其余制陶瓷及窑变之术,可自查不冗述。 《清代琉球纪录集辑(下)》: (下文是宋代一位琉球国官员的日记。) “二十三日(癸酉),晴。长史来言:『北山前夜出蛟,幸去岛远,未伤人』!余曰:『蛟入海,尚为患乎』?对曰:『间亦有之。闻昔义本之世,有蛟入海,潜北谷县无漏溪,岁为民害。阴阳家言须用童男女为牺祭,患可已』。王曰:「我何忍以赤子为牺哉!如不得已,请牺我」!众官进曰:「牺用童;以一童而救万民,王其许之」!乃下教曰:「有童男女为国弃身者,予家万金」。时宜野湾县有章氏儿名思德者,年十二;姊名真鹤,长思德二岁。幼失父,家甚贫,事母至孝;日出,采时果、拾桑椹,以供食。一日,思德行县(衙)前,闻王教;归语其姊,愿以身为牺,得金养母。姊曰:「汝承宗祧,任甚重。我女也,生无益于母,不如死」!思德固争之,姊急,欲自刎;思德从之。将告母,姊曰:「不可告也;告必不行」!因绐(骗)母曰:「来日将往海汲水煮盐」。母曰:「我夜梦乘龙升天,至今犹悸!可毋往」!真鹤曰:「梦,虚也;何信焉!况梦无凶」。诘旦,潜与弟出门,哭别于野;遂投县自诉。县乃授女于巫,择吉往祭。祭之日,云雾四塞,有蛟眼如星、口吐火;巫祝方毕,将投矣,忽霹雳一声,风雨交至。有老人如寿星者,左执旗、右握剑,且趋且叱;众惊,莫敢仰视。及霁,遂失蛟。县驰以告于王,王既感雷雨之变,又念姊若弟忠且孝--天且怜之,万金不足酬;乃取真鹤为子妇,而以女妻思德焉。呜呼!舍生成孝,烈士犹难;况弱女儿哉!乃一念感格,事济而身不必死,且致富贵;天之报施孝子,岂不厚哉!” 可以发现,上文每处都是单独出现一个“蛟”字,未见有“蛟龙”。于是我就想到,蛟亦可通鲛——鲛人,传说中半鱼(或半蛇)半人的海洋生物。南朝梁·任昉《述异记》卷上: “扬州有蛇市,市人鬻珠玉,而杂货鲛布。鲛人即泉先也,又名泉客。南海出鲛绡纱,泉先潜织,一名龙纱,其价百馀金,以为服,入水不濡。南海有龙绡宫,泉先织绡之处,绡有白如霜者。郁林郡有珊瑚市、海先(鲜)市。珊瑚树碧色生海底,一株十枝,枝间无叶,大者高五六尺,至小者尺馀。蛟人云:海上有珊瑚宫。”此处同时出现鲛人和蛟人,并且下文并未注解二者的区别,足见极有可能本是一种人。(并且,鲛人亦被称为“龙”,所以有“龙绡宫”、“龙纱”。)至于烟雾,诸位可知现代烟雾弹主要成分是什么?是黄磷和白磷。而反复极高温灼烧器皿内的人畜尿液或尸解水的结晶则可得红磷,西方炼金术士首次制得红磷即用此法。那么有没有可能,古代方士已经懂得如何提炼红磷,并将红磷转变为黄磷、白磷,然后制作古代烟雾弹了呢?至于风雷,那就更好解释了,火药嘛,萨守坚火药炸妖庙,民间不是就传说他可以操控雷电吗?(萨守坚引雷之事见前两篇,萨守坚埋药之事见上文。)我的猜想说完了,那么这起事件的真相最有可能是什么,其实已经不言自明了。这么来看,如果说后来外丹家不被斥为邪说,则假以时日,中国自己独立发展出现代化学或许也有可能。你怎么看呢? 道家、道教及其他 宋·曾慥《道枢》卷三: “指女子为偃月垆(炉),以童男女为真铅汞,取秽浊为刀圭,肆情极欲。一旦溘然而逝,其名曰:桶底脱(似乎是笑话外丹家执着于桶或其他器皿底部的结晶,被结晶拖累)。至游子曰:崔公之道,昔吕洞宾得之,以为心地益明,则崔公不宜为此疵而不醇者也。其亦方士所托而行者欤?或问曰:无漏果位者,当丰其源而啬其出。故莲华(花)不生高地、平原,而生于淤泥,何谓也?(看到莲华,我就想起前几天写过的“儿童柘枝舞”。)至游子曰:道家者流,有八漏竺乾之法,有诸有漏,岂尔所谓漏者乎?司马子微曰:志之漏也,形趋于后土;念之漏也,神趋于鬼乡。吾所谓无漏者,无此漏也,丰入啬出,养气(炁)则然矣,达磨之胎息是也。淤泥之莲,易坏者也,未若松柏,产于陵冈而不凋者也。吾亦有莲焉,盖尝发于烈火之中矣。或者闻其说而疑,以问至游子曰:容成子、务成子、天老、太一与夫尧、舜、成汤、盘庚各有阴导之书,黄帝、三王复有养阳之方,汉氏秘广内之藏,著于神仙之录,则其由来尚矣,子恶得以为无哉?至游子曰:吾非谓之无也,盖非所谓仙者之务尔。闻之刘向、班固之徒曰:房中者,情性之极,至道之际,是以圣王制外乐以禁内情,而为之节文焉。乐而有节,则和寿考矣;迷者弗顾,则生疾而殒命。由是观之,信乎非仙者之务也。” 曾慥一再贬斥房中术、外丹术等“邪门外道”,又引用《汉书》文句解释之,认为它们都是与修仙没有关系的,是后人牵强附会。不过在我看来,班固在《汉书·艺文志》中,将“房中家”归入“方技”类,其之前为“经方家”(研究草木药石方剂及宜忌的学者、学派),其之后为“神仙家”,似乎是意在说明,此三者乃息息相关的。各位看官意下如何?(不知道如果曾慥知道了西水坡遗址仰韶文化层[见上一篇]出土蚌图龙、虎、鹿和旁边殉葬三童墓的事,会不会气得诈尸。) 汉·班固《汉书》卷三十: “容成(子)阴道二十六卷 务成子阴道三十六卷 尧舜阴道二十三卷 汤盘庚阴道二十卷 天老(一说,老通姥,读作母,天老即“道母”)杂子阴道二十五卷 天一(又作“太一”)阴道二十四卷 黄帝三王养阳方二十卷 三家内房有子方十七卷 右房中八家百八十六卷 房中者,情性之极,至道之际。是以圣王制外乐以禁内情,而为之节文。《传》曰:先王之作乐,所以节百事也,乐而有节,则和平寿考;及迷者弗顾,以生疾而陨性命。” 最后一段我意译如下:房中之事,是人情人性的极点,至大至善之道的边际(,很容易物极必反)。因此,上古圣王用外界的乐(乐声和歌舞)来发泄情欲,减少、节制、规范内心动情而行房事;并以此告诫自己,凡事有度,物极必反,乐极生悲。作乐(正好多音字一语双关)有度,就可以安详长寿;如若沉迷其中,不顾节度,就会生疾病而失去性命。——所以曾慥是觉得哪一句和修仙矛盾冲突了呢?修仙不也讲凡事有度吗?我觉得他反对房中术就是错误的,包括与他同时代一些“卫道士”反对作乐也是错误的。他们本应该反对的是过度行房中术、过度作乐,而不是“二极管”思维,直接一棍子打死。 宋·孙夷中《三洞修道仪》卷首: “初入道仪 凡初欲学道,男七岁号录生弟子,女十岁号 南生弟子,始授训师门。性行稍淳,与授三戒五戒,渐止荤血。自此后,不更婚嫁。如已成夫妇者,男称清真弟子,女称清信弟子。常依科斋戒,兼行黄赤交接之道,能便断得,即为佳也。其童男女,秉持至十五岁,方与诣师,请求出家(原书注:舍俗者不拘少长)。禀承戒律,稍精,方求入道。”原来在宋代加入道教还挺复杂,先要拜师受训,然后受戒,然后如此这般,至十五岁,修行得好才能申请出家,然后是申请加入道教。 丹书与医书 明·张介宾《景岳全书》卷五十三(书中都是先列药名(及编号),后列所用药材): “红铅丸(一五三) 一名一气(原文为“炁”而不是“氣”,下文同)丹○一名人精妙合丸   紫河车 用头产壮盛男胎者(的胞衣、胎盘)一具,以银针挑去紫血,米泔水(淘饭米水)洗净,用酒醋顿(炖)烂,焙乾。   人乳 以磁(瓷)罐盛,晒乾(干)者四两○或以茯苓末一两,收晒至五两者亦可   秋石 以童男女小便炼成者四两   红铅 亦名先天梅子,五钱 此室女初次经血。扣算女子年岁,凡五千四十八日,即女子天癸将至之日,须预备锡铅候取,以茯苓末收渗晒乾;或以丝绵渗取,用乌梅煎汤洗下,去水晒乾亦可。  右为细末(上述都研磨为细末),炼蜜为丸,每丸重七釐。此药俗传云:以人补人,得先天之气(炁),神妙不可尽述,每丸价一两。” 明·缪希雍《神农本草经疏》卷三十: “人气  主(治)下元虚冷。日令童男女以时隔衣进气脐中(每天让童男女按时隔一层衣服给你肚脐吹、呼热气[不脱完可能是为了让热气更持久]),及两腰肾间,甚良。凡人身体骨节痹痛,令人更互(呼)呵熨久,久,经络通透。盖气属阳,为一身之健运,即真火也。天非此火不能生物,人非此火不能有生。故老人、虚人,与二七(十四,即天癸初至之年)以前少阴(少女)同寝,藉其熏蒸,最为有益。下元虚冷,火气衰也,得外入之少火,乃所以补其不足。骨节疼痹,血泣不行也,血不自行,随气而行,故能使骨节通畅也。近时术士,令童女以气进入鼻窍、脐中、精门,以通三(丹)田,谓之接补,此亦小法,不得其道者,反以致疾。”特别警告,最后这个非常危险,千万不要尝试“吹”,至多只能尝试“呼”,除非你想成为下一个因错误口○方法而进医院、上新闻的人。 缪希雍生于李时珍之后,所以上文大概率是根据明·李时珍《本草纲目》卷五十二“人气”一条删改增补的(李时珍著书严谨,某个概念、某句话是自己说的还是出自某书皆有注明): 黄色文学永久地址: huangsewenxue.com 免翻发布:huangsewenxue.net 自动回复箱:bijiyinxiang@gmail.com